关于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11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对今年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冬季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局机关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省、市、县和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隐患。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共同抓。二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自查、问题自纠、接受监督、责任自负”的意识,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体系。
二、认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从现在开始,各校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要覆盖到学校的方方面面,做到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同时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师生用电、用气特别是在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的情况;社会实践、教学实验课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教室、宿舍、礼堂、机房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场所消防设施情况;检查校内及周边林木茂密地域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二是坚持发现隐患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该更新的器材一定要更新,该添加的设施一定要添加,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教学生活设施,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三是坚持集中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检查中,既要加强集中性检查,又要注意经常性管理。要通过检查,把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情况、自防自救队伍建设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经常性的工作内容,逐步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切实加强校园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成效,管理是关键。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经常性管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坚持校园巡逻和值班制度,学生宿舍要落实24小时值班。二是配齐校园内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的管理,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刻清理现场。坚决杜绝在教室和师生宿舍内存放煤炭现象。另外,学校实验室要有通气排毒条件。四是严格校内用电、用气管理,规范学生宿舍、幼儿园寝室用电,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五是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严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在校园内随便乱烧废纸、旧书、树叶和其它易燃物品,学生宿舍、幼儿园寝室内禁止使用蜡烛、蚊香、油灯、液化气灶、电炉等物品。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加师生的消防基本知识,提高师生必要的消防技能,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聘请消防专家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技能培训,组织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竞赛。各中小学要继续开展“三个一”的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消防常识课,举行一次灭火逃生自救演习,写一封给家长的消防安全监督信。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代县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