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和寒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体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顺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各部门和学校要特别关注和加强高层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对高层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将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师生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层层细化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规定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