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晋教后勤〔2015〕23号)和《忻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忻办字〔2015〕33号)精神,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忻教函〔2015〕61号)和《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忻教函〔2015〕65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由市教育局领导负责对包片的县(市、区)进行检查,范围涵盖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乡镇中心校、农村教学点;安全科负责对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以《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安全隐患台账制工作的通知》(忻教函〔2014〕73号)(见附件1)和《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教函〔2014〕72号)为基本框架。
三、检查时间
时间安排:9月20号——9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准备,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2.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切合实际,突出对学校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炼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3.各检查组要注重实效,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4. 检查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请各位领导将检查材料于2015年9月底前交回安全科,以备存档。
附件:1. 忻州市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指南
2.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
3.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确认表
4. 忻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包片和科(室)包县(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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