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信息 >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3年09月27日 14:35:39 访问量:508

各县直校、学区办: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决定,91930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公安部交管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33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文明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群体教育。各地要针对新入学的小学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参观体验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和老师共同学习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要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新入学学生家长及老师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不少于2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
  二、突出源头隐患治理。各地公安交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学前对所有在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逐辆见底。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报废车、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具备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要坚决清退。对校址设在公路、城市主、次干道边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完善学校门前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设施。
  三、突出护学行动。开学第一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护学行动周活动。各地要加强和规范护学岗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坚持“六位一体”护学模式,统一护学着装装备,积极发动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周边群众等社会力量,加强校园周边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志愿劝导,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护学行动中。要对新加入护学行动的家长、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培训,明确护学流程和要点,规范开展护学行动。
  四、突出宣传氛围营造。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围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推出专题节目、系列报道,宣传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公布“黑校车”、超员运载学生违法行为的举报途径,鼓励举报,及时查处。要用好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二次传播,推动传统、新兴媒体联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报道的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六位一体”护学行动取得的成效,集中报道护学岗民警、家长、志愿者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直校、学区办: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决定,91930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公安部交管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33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文明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群体教育。各地要针对新入学的小学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参观体验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和老师共同学习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要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新入学学生家长及老师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不少于2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
  二、突出源头隐患治理。各地公安交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学前对所有在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逐辆见底。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报废车、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具备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要坚决清退。对校址设在公路、城市主、次干道边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完善学校门前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设施。
  三、突出护学行动。开学第一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护学行动周活动。各地要加强和规范护学岗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坚持“六位一体”护学模式,统一护学着装装备,积极发动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周边群众等社会力量,加强校园周边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志愿劝导,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护学行动中。要对新加入护学行动的家长、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培训,明确护学流程和要点,规范开展护学行动。
  四、突出宣传氛围营造。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围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推出专题节目、系列报道,宣传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公布“黑校车”、超员运载学生违法行为的举报途径,鼓励举报,及时查处。要用好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二次传播,推动传统、新兴媒体联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报道的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六位一体”护学行动取得的成效,集中报道护学岗民警、家长、志愿者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直校、学区办: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决定,91930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公安部交管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33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文明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群体教育。各地要针对新入学的小学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参观体验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和老师共同学习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要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新入学学生家长及老师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不少于2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
  二、突出源头隐患治理。各地公安交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学前对所有在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逐辆见底。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报废车、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具备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要坚决清退。对校址设在公路、城市主、次干道边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完善学校门前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设施。
  三、突出护学行动。开学第一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护学行动周活动。各地要加强和规范护学岗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坚持“六位一体”护学模式,统一护学着装装备,积极发动基层组织、学生家长、周边群众等社会力量,加强校园周边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志愿劝导,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护学行动中。要对新加入护学行动的家长、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培训,明确护学流程和要点,规范开展护学行动。
  四、突出宣传氛围营造。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围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推出专题节目、系列报道,宣传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公布“黑校车”、超员运载学生违法行为的举报途径,鼓励举报,及时查处。要用好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二次传播,推动传统、新兴媒体联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报道的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六位一体”护学行动取得的成效,集中报道护学岗民警、家长、志愿者等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编辑:张俊义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代县教育体育局 特此声明。
忻州教育资源网代县频道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代县东大街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