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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系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10:47:37 访问量:470

 中共代县教育科技局党组

关于教育系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党支部:

2018年是代县“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委、市委、县委“三基建设”相关要求和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安排,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73号)精神,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水平,确保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支部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附件1)要求,参照《代县教育系统党建标准化档案建设明细》(附件2),尽早安排,及时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1:山西省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附件2:代县教育系统党建标准化档案建设明细

 

中共代县教育科技局党组

201859

 

 

 

 

 

 

 

 

 

 

 

 

 

 

 

 

 

 

 

附件

 

山西省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标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1组织体系规范化

1.规范党的组织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并通过调配、优先聘用党员教师等,尽快建立党组织;学校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2.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所在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协调管理。

3.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员在7人以上、不足50人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领导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符合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要求。

4.严格班子任期。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5;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5.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把群团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群团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充分行使职权。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化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素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7.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小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小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现代化手段如共产党员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共产党员微信等平台开展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8.严格党费缴纳管理。基层党组织每年第一季度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作变动。党支部在每月主题党日收缴党费,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规范使用《党费证》。每年要在党员大会和党务公开栏上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9.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工作变动党员,及时做好其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每年年底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梳理统计。学校党委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相互做好衔接,防止流动党员失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0.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充分保障党员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做好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

11.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学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中小学校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学校党的纪律检查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12.严格保障党内民主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应当履行的监督义务。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监督义务。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13.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关选人用人关;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落实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全力支持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三、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

1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推行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固定1天,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6.加强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

18.化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安排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综合素质高的教师讲授思想政治课,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围绕教职工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学校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一线走访调研。

19.加强德育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跟进做好有关教育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窒、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对中国特色杜会主义制度不坚定、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五、服务群众工作规范化

21.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每一个党员都要有联系对象,重点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困难学生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宣传党的主张,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六、工作保障及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

22.人员保障。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队伍。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23.基础设施保障。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有条件的党支部,可配备党员电教远教设备,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4.体制机制保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七、党建责任落实规范化

25.加强领导责任落实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6.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市、县(市、区)抓中小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交流观摩活动,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每学年组织一次市级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学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对校长(书记)的年度考核和职级评定。将学校党的建设情况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前置指标,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学校和校长均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7.建立项目化推进机制。全面推行党建重点项目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查摆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立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建立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党务干部、后备人才、青年党员教师等共同组建的项目行动研究团队,破解难题,锻炼干部,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28.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制定学校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底线清单,学校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清单,必须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清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抓党建职责边界和责任。党员教职工制定岗位清单。建立清单公示、考核、述职评议制度,确保落到实处。

29.建立党建工作满意度评价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教职工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行学校党组织班子廉政指数考核评议制度,作为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30.本标准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此标准执行。

31.本标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代县教育系统党建标准化档案建设明细

1、          学一做” 资料

2、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3、          主题党日活动材料

4、          上级来文

5、          发展党员台帐

6、          支部换届台帐

7、          党风廉政建设材料

8、          党员信息及组织关系管理

9、          民主评议党员材料

10、     民主生活会材料

11、     十九大专题学习培训

12、     计划总结

13、     学习资料

14、     组织关系排查

15、     三基建设

16、     党课课件讲稿

17、     党费收缴记录

18、     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

19、     规章制度

20、     党员证

21、     专题学习交流材料

22、     抓党建促扶贫资料

注:各支部在此基础上可有所增减和创新。

 

编辑:代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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