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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中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2013年12月30日 16:53:34 访问量:339

        交口中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维护学校良好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学校和教职工方面

1.       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传授给学生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应根据校内实际情况,拟定安全防范条例,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

3.       学校应经常对校内所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保护措施。体育课、活动课、实践课、实验课、信息课要在专职教师的指点下,严格按规则操作。

5.       学校应严格执行学生签到签出制度,对私自离校或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       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一次。

7.       任何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已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时办理专项保险。

8.       学校对违反安全条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配合教育。

9.       学校每学年要鼓励要求在校学生及家长参与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投保工作,并对投保人解释清楚有关条例及权益。

10.  凡是不足龄学生或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接收。

二、        学生方面

1.       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安全条例,不得违反。

2.       学生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自我保护能力。

3.       学生不得支持或怂恿他人进行危险活动,不得把危险器械、物品带进校园。

4.       学生发现不安全隐患有责任向学校老师及家长及时反映报告。

5.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凡不遵守校纪,私自外出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完全责任。

6.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节假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负责。

7.       未经学校批准,学生私自组织活动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学生不服从管理,明知其行为违背安全管理条例,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9.       在非常情况时,(如重大疫情、地震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校纪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三、        家长方面

1.       家长应了解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积极为子女办理各种人身保险。

2.       家长应积极主动与学校配合,及时真实地向学老师介绍子女生理、心理方面的特殊情况,以便开展有效地教育管理。

3.       家长在学生放学、上学途中应派专人专车接送,不得让子女私自乘坐无牌无照的车辆,否则在途中发生安全交通事故,责任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4.       在节假日期间,家长应做好子女的教育管理监护工作,若发生安全伤害事故,责任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5.       凡是不足龄学生或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于确需在校附属就读的学生,家长、必须经过学校和教师、社区村委的同意,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入校,该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负首要责任。

6.       家长应管理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明确自己作为监护人的法律义务责任,学生因违纪发生的安全事故,家长不得到学校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向学校提出无理要求。

 

本协议有效期从签定日起,至该生在本校学习结束时止。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

 

________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     家长签字_____     学生签字_____

 

编辑:尹美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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