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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枣林学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10月28日 17:34:59 来源:自创 访问量:661

代县枣林学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校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代县教育科技局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学区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

一、治理思路

坚持“综合施治、标本兼治”,构建完善长短结合、疏堵结合、惩教结合、正反结合、内外结合、学校和社会结合的“六个结合”治理机制。

二、治理目标

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不敢补(订、收)、不想补(订、收)、不能补(订、收)的治理格局。在根绝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行为的同时满足学生、家长实际需求,增强群众对教育满意度。

三、治理原则

(一)依法依规。对参与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的教师依法依规处理,对治理、监督不力的学校有关负责人、及教师本人依法依规追责。

(二)疏堵并重。坚持防控与疏导相结合的综合施治办法,一方面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一方面完善创新疏导举措,既治标又治本,从根本上解决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顽疾。

(三)正面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拒绝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变为广大教师的政治自觉。

(四)突出重点。针对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易发期和高峰期,及时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四、治理措施

一)长短结合

短期治理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学区由主任牵头加强领导,各学校校长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原则,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领导。

2.紧盯时间节点。在寒暑假和周六、周日休息日期间,制发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通知。成立暗访组配合县局督察领导,在易发高峰期,增加暗访频次,严查有偿补课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3.严查快办重处。坚持落实明查暗访、案件查处、约谈问责、案例通报、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六项举措,实现六项举措常态化。

4.坚持通报制度。上级单位查处的案例由上级单位通报,我学区查处的安例实行即查即报制度。

5.开展监督检查。学区除配合上级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巡查等检查外,也会开展各种检查。检查工作进行中会在全镇范围内通报阶段性检查结果。

建立长效机制方面:

1.响应《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忻政教督办【2020】3号)文件》精神,印发《代县枣林学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依法依规处理提供依据。

2.根据代县教育科技局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研究相应工作机制。

3、落实、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一是聘请人大代表、村委委员、基层党员、老干部、学生、家长和群众担任志愿监督员。二是结合村党支部、村委会、民间组织等,推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治理政策、监督举报方式等进村,实现区域全覆盖。三是动员社会大众、各类媒体、广大师生参与,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做法。发动群众紧盯热点学校,紧盯学生放学走向,紧盯问题多发期,用好智能手机功能,依法依规有效取证,打一场人民战争,切实织好“不能补、不能订、不能收”的监督网。

(二)疏堵结合

针对部分学生、家长有课后学生辅导和提高、征订学习资料需求的实际,在坚决防控好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课后服务形式,解决广大学生、家长实际需求。

1、完善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及学生集中辅导服务。响应县教育科技局的弹性离校措施,完善课后服务制度。配合县教育科技局落实好课后服务补助费用,调动教师课后服务积极性,确保实现全学区有需求的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全覆盖,解决好家长辅导难、选资料难的难题。

2.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课后服务新举措,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

(三)惩教结合

坚持教育预防为主,让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教师成为绝大多数,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理的教师成为极少数。

1.开展全员承诺宣誓。各中小学校要在2020年寒暑假开学后一周内,与全校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承诺书》,对新入职的教师要在上岗一周内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拒绝有偿补课宣誓活动。对违反承诺受到处理的教师,要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2.加大正面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在2020年寒、暑假开学之初,继续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放《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建立师德宣传工作机制。坚持通过学校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途径开展宣传引导,每2个月宣传1名本单位教师师德先进事迹,实现师德教育本地化。实行师德教育微视频化。收集全国师德教育先进事迹微视频,学校每次召开会议、教研时,组织教师观看,实现师德教育常态化、日常化。

3.加强警示教育。中小学校学习省、市发通报。各学校要用鲜活案例对全校教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每学期组织一次。

4.创新宣传方式一是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政策、监督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法。二是推广媒体宣传有偿补课治理举措、成果做法。

5.加大惩戒力度。我学区继续把无有偿补课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先决条件,必要时采取“一票否决”,真正念好“不敢补”的紧箍咒。

6.加强师德建设。学校要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狠抓教师师德养成教育,将拒绝有偿补课变为政治自觉,主动穿好“不想补”的“铁布衫”。

(四)正反结合

坚持反面案例警示震慑与学习宣传正面典型并重,积极弘扬正能量。

1、学习宣传正面典型。组织开展《百名优秀教师事迹选编》学习活动,广泛学习和宣传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先进事迹。

2.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教师风采系列展示活动。

3.联合媒体深入挖掘、宣传特岗教师、功勋教师、乡村教师等典型事迹,讲好师德故事。

4.开展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活动,树立教师身边的学习榜样。

(五)内外结合

针对有偿补课出现化整为零、分散实施和依托网络开展等新特点,给发现、取证、处理带来新的困难。要建立协作配合执法举措。

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请当地公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参加,对较隐蔽、较分散的补课行为采取现场强制取证,对有偿补课采取现场处理并现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做法。

(六)学校和社会结合

各学校要在保证学生安全情况下,努力创新、丰富课后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1.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丰富学生课后活动内容。

2.中小学校要创新学生假期生活方式,组织引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劳动锻炼、社区服务、参观访问、兴趣发展、研学旅行、阅读演讲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将学生从补课中解放出来。

3.各学校要想学生所想,努力做到在假期为中小学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阅览室、专用教室、体育场所。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2020年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是省纪委监委和省教育厅党组的明确要求,事关民生大事。面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顽疾,要求各学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治理好有偿补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的直接检验。要把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作为治理工作的落脚点,真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治理工作,各学校一定要增强担当意识,把治理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做到敢管、敢查、真处理。要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创新治理举措,完善治理制度,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实现治理目标要求。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省、市、县、学区方案,一抓到底,确保治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四)细化处罚方法。中小学校对本单位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校长负分管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岗双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教师签订《承诺书》后再进行有偿补课的,校长负监管责任;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校长属于失职。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对于本学校教师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主管领导。

六、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15日——10月24日)

本阶段要求各学校按本整治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使广大教师了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等有关规定要求,增强教师的政策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10月25日——12月24日)

各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暗察明访、接爱举报等方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边查边改。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各学校要有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

(三)县级检查(10月25日——12月24日)

县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方式的检查。

(四)市级抽查(10月25日——12月24日)

市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一经发现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转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总结提高(12月24日——2021年1月7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

附:举报电话


附:举报电话

 

枣林学区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

 

市级举报电话:****

 

县级举报电话:****

编辑:张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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