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11·22”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2019]39号)及《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教育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代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抓、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科技局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学区、县直各学校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组 长:杨建勇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永同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副书记
李 伟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副书记
郭吉成 县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韩平原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贺国平 县教育科技局主任科员
朱春繁 县教育科技局正科干部
成 员:教育科技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区主任、县直学校校长
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安全科。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前)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组织力量逐校进行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学校、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同时上报至县教育科技局。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组织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召开火灾防控工作布置会,推进消防安全进课堂、进课时、进教材,认真开展“119消防专题教育”、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师生到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学习体验。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春学期开学初至全国“两会”结束)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当前火灾多发的严峻形势, 充分认识学校的火灾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的危害, 以及对学校稳定, 乃至社会稳定的严重不良影响。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 立即动员并全面部署学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排查,强化隐患整改。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排查,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尤其要对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 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3.加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确保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中小学消防教材达到人手一册。同时,要针对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寒假等重要节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对师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特别要强调当前季节的防火安全、煤气中毒安全、交通安全、冰上活动安全和假日期间学生参加娱乐、旅游等活动安全, 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4.落实工作责任。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火灾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强化报送,保持信息畅通。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 定期将本地、本校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县教育科技局。其中,2019年12月14日前报送本单位今冬明春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报送一名联络人,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每月18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情况;2020年3月底前,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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