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办公电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用计算机的管理,确保计算机正常、有序的使用,让计算机更好地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电脑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和办公的辅助教学设备,专为教育教学服务,因此仅供本校教师本人工作使用,不供其他个人和校外人员使用。
2、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或他人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重装计算机操作系统、修改系统配置、IP地址、安装软件和删除软件,确因教学需要,需提出申请后管理机构负责给予安装。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总务处联系。
4、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5、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各办公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6、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7、不得在机器上摆放物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以防止病毒入侵。
8、保证遵守学校和其他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在互联网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损坏他人名誉,侵犯他人隐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电脑使用者负责。
9、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寒暑假、节假前统一将电脑按学校要求妥善处理,并作好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失窃后果由电脑使用者负责。学校如果发现教师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制度的,将给予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1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开始实施,其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