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开展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二月二十九日省政法委“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三项战役’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着力排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的安全问题,全力维护全县教育系统的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排除整治工作全面深入。1、校园内部基础设施包括所有建筑、体育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以及其它教辅用房和闲置房屋不留任何隐患。2、学校内部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不稳定、不安全隐患。3、确实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师生因心理不健康、思想有问题而产生的隐患,坚持反应问题的逐级上报制度。4、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周边小卖部、小摊点、游商、以及经常出没校园周边的影响师生身心安全的不法分子做到底清数明,要及时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排查整治。5、各项安保工作机制健全,务必形成排查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治标准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环境通过集中整治,要达到“七要”标准,即内部管理要规范,基础、教学设施要安全,安防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要开展,师生思想要稳定,周边环境要净化。
四、实施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3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方案要求,通过电视、网络了解全省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三项战役”的动态信息,站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环境的政治高度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有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排查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职责任务到位,要通过层层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阶段(4月)。各学区、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集中时间,以学区、县直校为单位深入细致排查,做到“三结合”“三不漏”。“三结合”即拉网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首次排查与回头看相结合、专门排查与边排边整相结合。“三不漏”即县局不漏学区、县直校;学区不漏校;学校不漏班(室)。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排查结果要分类管理、登记造册、制作台账,为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8月)。各单位对排查出隐患、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直到符合要求。对本单位能整治的,由该单位负责政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职能单位联合整治,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要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整治。县局将抽调力量加大督查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此项工作开展伊始,县局要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促各单位尽快落实责任,尽早完成任务。整治任务结束后,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报教育局政教科。县局将组织验收组深入各单位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民意测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验收。验收试行百分量化考核,其结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核的范畴。
五、工作要求
整治工作要落实“四加强”,即加强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督察检查、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领导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对重大问题亲自包办。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敢峰(教育局长)
副组长:郭吉成(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庆春、董永贵、李安全、蔺建国、
刘秀玲、杨元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