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忻教函〔2015〕3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忻减办发〔2015〕1号)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当前,随着我市经济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防控风险,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六大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各项建设同防灾减灾工作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日“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这一主题,有效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提升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二、采取多种形式,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等各方力量、各种资源,采取知识竞赛、学习参观、模拟事故、自护自救、互动体验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本地、本学校灾害风险隐患,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优势,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班会、课外活动、技能竞赛和疏散演练,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并出一期以“学防灾知识,讲公共安全”为主题内容的知识海报,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进宿舍、进学生头脑,让每个师生员工学习防灾减灾知识,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三、加强灾害风险排查,深入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灾害风险排查治理纳入到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治理。特别要将上年度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为此次检查重点,属于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别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地、本校灾害风险、灾害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重点针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露、火灾事故等,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在5月15日前将本县、本校宣传周具体活动情况(包括各种活动场次、参加人数等)报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2027535,电子信箱574945****@qq.com。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直各学校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抽查。
忻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