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十二条”规定实施方案。会上校长宣读了实施方案,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的水平。
2、规范考试及成绩管理,小学每学期举行一次考试,其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只可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分数、名次等考试结果,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教师进行奖惩。
3、严控教辅资料,学校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办事。
4、严格控制作业量,作业要以中等学业的学生为参考,分类精选,难易适当,全部批改,及时反馈,作业量布置为:小学一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半小时;四年级每天作业量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量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5、保证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为一小时,确保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6小时。
6、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