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忻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教督办函【2018】12号)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各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省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县教育科技局成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继教科、政教科、安全科、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督导室办公室,负责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方案制定、对口管理等。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欺凌预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网站或者公开栏公布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信息。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建立针对留守、单亲、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以及服刑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保学水平。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各单位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机构要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立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要把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各单位要在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各单位要把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各项内容,各单位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四、督办措施
(一)落实事件报送制度。各单位要落实中小学生欺凌信息逐级及时报送制度,确保教育系统信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处理进展,切实维护安全稳定。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时间、事件地点、事件起因、事件经过、涉事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读情况、家庭状况)、处置进展或处理结果等。
(二)建立事件督办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影响恶劣、处置报告不及时的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启动问责程序。责成当地政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中小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转交有关部门查处。各单位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核查、高效处置、严肃处理、有效整改。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省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舆情监测情况,对各县(市、区)发生事件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从5月下旬起建立了“双月通报制度”,并将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事件,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扎实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前开展专项自查。专项督查的重点是落实学生欺凌预防处置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关爱学生、控辍保学、家长培训、工作成效等情况。9月15日前,县教育局将组织辖区所属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9月底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随机督查。10月做好接受省、国家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效进行评估总结。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请于9月10日前向县教育督导室、安全科提交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总结。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底前向省厅提交我市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总结。国家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各省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国家督导评估报告。
(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专栏,公开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行动总结等信息。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或编制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国家将于11月下旬选取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成效明显的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国落实年行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典型经验做法。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联系人: 陈新亮
电话:13803445124
县教育科技局督导室联系人:尹永鑫
电话:138****4321
电子邮箱: dxjyj****@163.com
附件: 代县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工作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代县教育科技局
2018年8月20日
附件
代县中小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落实年行动工作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吉成 代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
常平恩 人事科科长
庞美元 计财科科长
郭如意 基教科科长
赵俊法 继教科科长
董永贵 政教科科长
陈新亮 安全科科长
尹永鑫 督导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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